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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脂釔90微球體-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專長認證
樹脂釔90微球體-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專長認證
認證辦法
第一條 中華民國放射線醫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提昇及保障國內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醫學之品質,推廣並加強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醫學專長之訓練,特訂定「中華民國放射線醫學會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專長認證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明定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專長認證之申請及其認定,所稱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專長認證範圍,特指肝腫瘤介入性診療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之申請資格:
凡本學會員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得申請為本辦法之專長認證。
一、 具有血管暨介入性診療專長認證後,實際從事工作者。
二、 完成下列各項介入性診療個案數。
1. 血管栓塞術(TAE) 250例。(檢附報告50例,其餘表列)
2.完成彈簧線圈(Coil) 栓塞術25例。 (檢附報告20例,其餘表列)
3.實際觀摩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治療一次。
4.經原廠(Sirtex)督導醫師現場督導三次體內選擇性放射性診療。
三、最近二年內參加有關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之繼續教育課程或研討會八小時以上之證明。
第二項第二款之個案數,包含從專科醫師訓練時期開始累計的個案數。
第四條 專長認證資格之認定,經本學會血管暨介入性診療推動委員會定期召開審查會議,審查通過名單經本學會公告並核發專長認證證明。
第五條 申請辦法:
一、申請表,即日起向本學會索取或於網頁http://www.rsroc.org.tw下載。
二、請購買郵政匯票繳交審查費用新台幣壹仟元整,證書費用伍佰元整,共計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三、檢附審查紀錄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連同郵政匯票郵寄至中華民國放射線醫學會。
認證辦法
第一條 中華民國放射線醫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提昇及保障國內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醫學之品質,推廣並加強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醫學專長之訓練,特訂定「中華民國放射線醫學會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專長認證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明定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專長認證之申請及其認定,所稱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專長認證範圍,特指肝腫瘤介入性診療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之申請資格:
凡本學會員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得申請為本辦法之專長認證。
一、 具有血管暨介入性診療專長認證後,實際從事工作者。
二、 完成下列各項介入性診療個案數。
1. 血管栓塞術(TAE) 250例。(檢附報告50例,其餘表列)
2.完成彈簧線圈(Coil) 栓塞術25例。 (檢附報告20例,其餘表列)
3.實際觀摩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治療一次。
4.經原廠(Sirtex)督導醫師現場督導三次體內選擇性放射性診療。
三、最近二年內參加有關選擇性體內放射性診療之繼續教育課程或研討會八小時以上之證明。
第二項第二款之個案數,包含從專科醫師訓練時期開始累計的個案數。
第四條 專長認證資格之認定,經本學會血管暨介入性診療推動委員會定期召開審查會議,審查通過名單經本學會公告並核發專長認證證明。
第五條 申請辦法:
一、申請表,即日起向本學會索取或於網頁http://www.rsroc.org.tw下載。
二、請購買郵政匯票繳交審查費用新台幣壹仟元整,證書費用伍佰元整,共計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三、檢附審查紀錄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連同郵政匯票郵寄至中華民國放射線醫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