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公告 首頁 > 學會新聞 > 秘書處公告 已取得專科醫師證書後,如欲接受另一專科醫師訓練時,免畢業後一般醫學(PGY)訓練說明 張貼日期:2011/04/15 有關醫師如於民國99年6月9日『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修正發佈前已取得專科醫師證書,擬再接受另一專科訓練,得免接受PGY訓練。詳細說明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加檔案: 取得專科資格後得免訓PGY公文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