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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檢送「刑事訴訟鑑定新制問答集」(新增Q10-1、A10-1、修正Q12、A12) 1 份

司法院就有關鑑定人、機關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經法院傳喚到庭時,當事人、辯護人如何進行交互詰問以及機關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到庭,得否向法院請求報酬等疑義,爰擬具「刑事訴訟鑑定新制問答集」供參,俾利實務運作。